任何一種傳感器如壓力傳感器在裝配完后都必須按設計指標進行全面嚴格的性能鑒定。使用一段時間后或經過修理,也必須對主要技術指標進行校準試驗,以便確保傳感器的各項性能指標達到要求。
傳感器標定就是利用精度高一級的標準器具對傳感器進行定度的過程,從而確立傳感器輸出量和輸入量之間的對應關系。同時也確定不同使用條件下的誤差關系。工程測量中傳感器的標定,應在與其使用條件相似的環境下進行。為獲得高的標定精度,應將傳感器及其配用的電纜(尤其像電容式、壓電式傳感器等)、放大器等測試系統一起標定。根據系統的用途,輸入可以是靜態的也可以是動態的。因此傳感器的標定有靜態標定和動態標定二種。
為了保證各種被測量量值的一致性和準確性,很多國家都建立了一系列計量器具(包括傳感器)檢定的組織、規程和管理辦法。我國由國家計量局、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和部、省、市計量部門以及一些企業的計量站進行制定和實施。國家計量局制定和發布了力值、長度、壓力、溫度等一系列計量器具規程,并于85年9月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更多傳感器相關文章請訪問滄正傳感官網:http://www.neohoutdoors.com